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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 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医大研〔2013〕22号)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11 作者:无 校对:1 审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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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文件

桂医大研〔201322







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

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适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研究决定对《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规定(试行)》(桂医大研〔20101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广西医科大学

2013年6月14













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年6月19印发

校对:罗殿中录入:覃莉





附件


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了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高层次人才尽快成长,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指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硕博连读招生名额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名额的10%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每年5月份开展此项工作,6月份结束,确保与当年博士同期入学。

五、招生对象和范围:

1.硕博连读招生对象为本校优秀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原则上应在所属二级学科内选择专业,如跨二级学科选报专业,需征得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且研究方向与硕士课题相近。

3.硕博连读申请人拟报的博士生导师和拟报学科(专业)必须为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中的导师和学科(专业)。

六、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硕博连读申请人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

4.有较强的创新及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业务突出,有研究重大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创新型科研课题的潜力,并经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可。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完成中期考核,成绩优良。

6.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7.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

七、申请程序

1.申请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硕士指导教师推荐,并由拟报的博士导师同意接收后,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支撑材料。

2.各学科(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汇总推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汇总二级学院推荐名单,组织专家对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学校批准,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广西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与当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并报到入学,不再参加当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4.录取的申请者及其博士导师、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学院共同签署《广西医科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四方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八、毕业及学位要求

1.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采用2+3(即2年硕士阶段,3年博士阶段),累积在校时间不超过10年(含休学)。

2.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阶段后,应按照“广西医科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并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以广西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在影响因子2.0(及以上)的SCISSCIEI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论著。文章发表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影响因子判定根据文章发表当年该刊物的影响因子,若该年该年因子未公布则参照最近一年公布的该刊物的影响因子。

3.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达到博士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或不宜继续培养的,经导师建议、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按博士肄业或结业结束其学籍,或按硕士研究生模式进行培养,并由研究生学院将其信息报经省级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成相应年级硕士生学籍。

4.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九、其他事项: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可视为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换发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证,享受博士生待遇。

3.培养负责人同意后可转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或按博士肄业结束其学籍。

2.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者,将取消硕博连读资格,返回原硕士研究生年级学习。

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在博士入学前如原单位不同意硕博连读者,将取消硕博连读资格,返回原硕士研究生年级学习。

4.本办法适用于201391日之后报到入学硕博连读研究生,201391日之前报到入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依旧按照《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规定(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