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2-22 作者:- 校对:1 审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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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文件
桂医大研〔2022〕54号
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旨在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从各方面对研究生的学业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其后续学业安排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特制定《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医科大学
2022年12月21日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旨在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从各方面对研究生的学业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其后续学业安排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职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原则上应在第四学期末前完成,即应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二年级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学制为2学年的专业,中期考核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初完成。
三、考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从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制纪律观念、学术诚信、平时表现等5个方面考察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思想品德考核在中期考核中具有一票否决权,该项考核不合格者中期考核不予通过。
(二)课程学习考核
对照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要求,全面掌握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修习情况,对有课程须重修的研究生进行提醒和监督,对课程学分不足的研究生提出学业预警。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的开设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安排,可不纳入中期考核。
(三)教学能力考核
主要针对学术型研究生开展考核。由组织研究生教学实践的教研室(科室)等教育管理部门组成研究生教学能力考核组,就研究生的教学理念与教育思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教学手段、教学态度与仪表、教学效果等7个方面进行客观评分。鼓励研究生进行公开讲授、学术汇报、课程助教等教学活动,培养单位可根据研究生以往教学活动、授课情况进行考核,或在考核期间安排一次模拟课堂教学进行考核。
(四)实践能力考核
主要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考核。培养单位管理部门、教研室(科室)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等要求对研究生的实践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培养单位可根据研究生实践报告手册等材料进行考核,或在考核期间安排一次实践技能水平考试进行考核。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考核临床轮转实施情况,包括临床轮转、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等内容。
(五)科研能力考核
考核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运用科研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包含科研诚信和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进展,重点检查研究生课题原始记录内容及导师审核情况。要求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基础上,汇报课题研究进展,主要包括:选题概述,研究安排及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下一步计划,存在的问题及拟解决措施,经费开支等情况。
培养单位可参考《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综合评价量化评分表》(附件1,以下简称《量化评分表》),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考核评分细则并事先予以公布。考核评分细则要注重对研究生各方面能力的考核,要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不同学历层次的培养要求。
四、考核组织
(一)中期考核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实施,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教研室(科室)负责实施。
(二)中期考核报告会实施前2周,培养单位应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其中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等内容的具体考核方式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及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培养单位确定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后汇总报研究生院,并布置教研室(科室)实施及通知相关研究生。
(三)中期考核报告会实施前1周,研究生需完成以下相关材料的准备。
参加考核的研究生须登陆本人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认真填写中期考核相关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自我评价、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考核项目。各项考核内容导师要认真审阅,教研室(科室)审核。审核完成后,教研室(科室)统一打印《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中期考核表》)。研究生还须准备《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记录册》,参加科研项目、学术会议,文章发表等学术成果证明等考核相关材料,提前交教研室(科室),在中期考核报告会上由考核专家审阅。
(四)中期考核报告会实施前5天,教研室(科室)确定考核专家组成员。考核专家组要求如下:
1.博士研究生:由5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至少3位为正高级职称专家。
2.硕士研究生:由3—5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组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小组成员中应有1位行业专家。
3.考核专家组设组长1人,博士研究生考核专家组组长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硕士研究生考核专家组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组长负责主持中期考核报告会。
4.考核专家组设秘书1人,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人员担任,负责中期考核报告会的具体组织及现场情况记录等。
5.被考核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要出席中期考核报告会,可以担任考核专家组成员,但不能担任组长。
五、中期考核报告会实施
(一)考核专家组组长主持中期考核报告会。考核专家组审阅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记录册》及相关材料。
(二)听取研究生汇报。研究生用PPT课件讲解形式向考核专家组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在学期间的思想政治、课程学习、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其中科研能力方面以课题进展汇报为主。博士研究生的汇报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硕士研究生的汇报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
(三)考核专家提问并指导。考核专家听取研究生汇报后,结合相关材料,主要从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等进行考查提问。研究生针对问题进行答辩,博士研究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10分钟,硕士研究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8分钟。
(四)考核专家组合议并评分。考核专家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和相关材料,结合《量化评分表》独立进行评分,所有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为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最终成绩。考核专家组需在《中期考核表》中填写考核意见,指出研究生的优缺点及下一步培养建议。考核结果分“通过”“不通过”2类。考核的最终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通过,低于70分为不通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将直接为“不通过”: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存在严重问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考核专家组认为对专业知识掌握或课题研究及学业进展没有达到要求者;
4.无故不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
(五)考核专家组组长宣布中期考核结果。
(六)研究生认真听取考核专家意见和建议,对下一阶段的培养和学习进行调整和改进。及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考核相关内容的填写。
六、考核结果处理
(一)中期考核结果为“通过”者,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培养。
(二)中期考核结果为“不通过”者,将给予6个月考察期,研究生需在考察期内完成整改,并重新进行考核。重新考核的档案材料需存档。6个月内未能完成整改并重新考核者,或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须延迟1年毕业(不得超出最长学习年限)。
(三)如无法按照培养计划进度进行中期考核者,应在培养单位进行中期考核前1周,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附件3)申请延期,延期应在6个月内;延期6个月以上者,原则上要延迟1年毕业(不得超出最长学习年限)。
七、考核结果复议
(一)研究生或导师对中期考核报告会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复议申请表》(附件3),在考核结束后3天内向培养单位管理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培养单位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复议的决定。
(二)决定不予受理复议的,由培养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决定受理复议的,由培养单位在1个月内组织相应层次的专家进行复议,并报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裁定。培养单位将复议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八、工作要求
(一)培养单位
1.考核前期工作
(1)督促和指导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做好中期考核相关资料准备。
(2)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于考核前2周报研究生院。日程安排一经报送,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改动。
2.中期考核报告会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院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专家应随机参加考核报告会,参与中期考核并进行督导工作,对考核环节严格把关,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3.考核后期工作(考核报告会后1周内)
(1)督促教研室(科室)及时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录入,督促导师完成审核。
(2)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二级学院审核工作。
(3)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印“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并将纸质版报至研究生院。
(二)教研室(科室)
1.根据要求认真安排、按时组织实施考核各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
2.组织研究生、导师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录入及存档,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3.在中期考核报告会实施前完成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教学能力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内容,并及时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应内容的审核工作。
4.及时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教研室(科室)审核工作。
(三)导师
1.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全程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培养计划按进度实施。
2.认真审核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内容,包括自我评价、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内容。
3.原则上应参加中期考核报告会,以确保与考核专家的有效沟通和全面交流,督促研究生认真落实考核专家组的整改意见。
九、附则
(一)研究生院将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全程监督、抽查各培养单位的中期考核报告会开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适时公布。
(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内容不相符合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综合评价量化评分表
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4.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复议申请表
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印发
校对:阳洁 录入:毛宇昂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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