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宗敏 来源:培养科 校对:1 审核:2 发布时间:2021-09-14
各培养单位、有关导师和研究生: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学位论文开题是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现就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对象
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级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研究生)。往年因休学等原因转至2020级的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时间
2021年9月中旬至11月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至第三学期初完成。目前仍未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2020级研究生,须于2021年11月31日前完成。
三、开题报告组织
开题报告的组织与安排,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教研室(科室)具体负责。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属地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师与学生的个人防护,同时结合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和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一)考核小组要求
1.博士研究生:由5-7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位正高级职称专家;
2.硕士研究生:由3-5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小组成员中应有1位行业专家。
3.考核小组成员中设组长1人;同时另设秘书1人(由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负责开题报告的具体组织及现场情况记录等。
4.被考核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要出席开题考核,可以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二)开题报告内容
1.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目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主要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研究基础;工作计划等。论文选题须联系专业实际,具有前沿性、开创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2015〕9号)中的要求执行,论文可以是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文献综述、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论文选题应从临床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临床需求,体现临床医学特点,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选题范围需与专业领域一致,鼓励与专业最新进展密切相关的自主选题。论文表明作者能运用所学的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开题报告程序
(一)研究生须提前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见附件),经导师和教研室审核合格并同意后,向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开题申请。
(二)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可通过培养单位官方网站或公告栏等方式公布开题报告安排。研究生在完成开题报告的同时由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评分。开题报告考核组织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周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送达考核专家。
(三)开题报告实施流程:
1.研究生做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
2.考核小组成员提问。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提出问题和意见,原则上时间为10分钟。研究生需逐一回答考核小组成员的提问。开题报告考核时应有详细记录。
3.考核小组成员合议并评分。考核专家需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分表》(见附件), 由秘书按权重计算总分,最终评分为全体专家评分总分的平均分。
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未通过三类。平均分80分(含80)以上为通过;80-60(含60)分为修改后通过;低于60分为未通过。
4.考核小组组长宣布开题考核结果。
五、开题报告考核结果应用
(一)开题报告考核结果为通过者,可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二)开题报告考核结果为修改后通过者,要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建议对学位论文工作做进一步调整修改。
(三)开题报告考核结果为未通过者,须在6个月内重新开题。再次开题考核结果仍为未通过者,原则上延迟毕业一年(不得超出最长学习年限)。重新开题的档案材料需存档。
六、其他事项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栏目下载。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开展抽查督导,研究生院也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督导。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9月23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安排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邮箱pyk5302182@163.com。
(三)研究生需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撰写,并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生版)里”模块中开题报告相关模块的填写(填写路径: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科研课题]-[开题报告摘要][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答辩])。导师、科室/教研室、培养单位需及时填写和审核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关内容。相关纸质材料在研究生毕业前将归档至其学籍档案中,请妥善保管。
(四)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打印《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汇总表》(打印路径: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查询统计]-[培养管理报表]-[开题报告表]),并经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留四栋)培养科303-3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黄宗敏,0771-5302182。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4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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