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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新生户口迁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   来源:保卫处   校对:1   审核:2   发布时间:2021-09-01

研究生院:

2021年新生入学户口迁入工作已经开始,本着学生自愿迁入原则,为确保2021级新生户口迁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非我校本科毕业,且从省外迁入的研究生,办理户口迁入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张一寸白底彩照(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学号)

2非我校本科毕业,且从省内迁入的研究生,办理户口迁入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张一寸白底彩照(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学号)

3、由我校研升博、本升研,且户口已迁到学校的学生,须到户籍办登记备注,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户口迁入办理时间

202192日—20211030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请同学们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自行办理,不允许代办,逾期不候。

三、户口迁入办理地点:

校本部: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厅(125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按南宁市公安局要求,身份证上的住址必须与其户口地址一致,因此户口由南宁市外迁入的同学应尽快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到滨湖派出所照相、录入指纹以便重新办理身份证,办证时间待定,等待户籍办通知;

2、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请加入户籍办Q群(192691569),入群备注姓名+学号,进群后修改名片以方便接收通知文件及咨询户籍事宜。

3温馨提示: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首次申请办理需登记满十五个工作日后方可领证,请需要办理的同学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校本部保卫处办证厅办理。

4、南宁滨湖派出所户籍室电话:5355686未尽事宜,请咨询户籍办(电话:5358922)。

广西医科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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