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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级及部分其他年级在校研究生开展电子照片采集的通知

作者:王云   来源:培养科   校对:1   审核:2   发布时间:2021-08-30

2021级及部分其他年级在校研究生:

按照国家要求,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照片须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经与新华社广西分社协商,该单位将于93日(星期五)到我校对全体研究生进行拍摄并采集电子照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电子照片采集人员

(一)全体2021级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博士;在职博士)。

(二)20192020级未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若附件1名单中的研究生本人入学后已进行过照片采集,请到研究生院培养科(留4303-2室)确认。

二、采集时间

20219310:0012:0014:0016:00。按学号分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由于照片采集人数较多,请务必按附件2安排进行拍摄,切勿拥挤。

三、采集地点

科技楼一楼多功能厅。

四、携带材料

研究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拍摄要求

1.穿着正式、整齐、得体,尽量不穿蓝色上衣(相片底色为蓝色);女性不穿吊带衫,男性不穿无袖背心;不穿带绒毛的衣服及遮挡脖子的高领衣服。

2.头发不得遮挡眉毛、耳朵和脸,不得披在肩膀上。

3.不得配带眼镜、发饰;妆容得体,不得化浓妆。

4.拍照时双眼自然睁开,目视前方;嘴巴自然闭合,不得张嘴;坐姿端正,抬头挺胸。

该照片为粘贴在研究生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上的专用照片,请严格遵守相关拍摄要求。

(二)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厅桂教办〔2003235号文件要求,收费标准为15/人,支付方式为微信扫码支付,由研究生本人支付,由新华社于拍摄现场收取。

(三)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来校要求

南宁市外各培养单位师生参加电子照片的相关费用,包括师生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等,均由所属市外培养单位自行承担。

(四)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研究生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有序办理。南宁市内非直属附院及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来校本部进行电子照片采集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从校本部北门(双拥路正门)入校;南宁市外的非直属附属医院研究生需持本人健康码、14天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云,535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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