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宗敏 来源:招生科 校对:1 审核:2 发布时间:2021-07-16
各培养单位,有关2021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院〔2021〕8号)及相关规定,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已按程序审议通过了我校第二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现按要求发放学位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一、二级学院工作安排
(一)时间:2021年7月19日-23日。
(二)地点:研究生院(留4栋)一楼库房。
(三)打印材料:毕业登记表、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粘贴照片(已交毕业登记表的毕业生不需要再提交)。
(四)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需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已录入毕业和学位决议的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贴上照片,核实信息填写有无错漏)打印后提交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培养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内科学、外科学以三级学科分类,其他以二级学科分类)在表上加盖学院负责人公章和学院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此双表将随学生人事档案寄往就业单位,如有内容不全、缺页缺章者将不予寄出,学生本人需重新办理。请在打印时务必检查清楚,及时补全内容,以免影响学生人事档案的寄送。
二、研究生工作安排
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系统,在“答辩模块”中的“毕业鉴定”和“学校决议”中查看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毕业鉴定”和(或)“学校决议”无决议的表示不得毕业和(或)未获学位。
三、证书发放安排
(一)时间:2021年7月17日(周六)上午9:00-12:00
(二)地点:研究生院(留4栋)一楼库房
(三)领取学位证书时,需携带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一批毕业证书未领取的人员,领取毕业证书需携带离校手续单和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领取安排见下表:
证书发放时间 | 证书发放地点(按类型和学号划分) | |
2021年7月17日(周六) 9:00-12:00 | 研究生院(留4栋)一楼库房 | |
1组 | 2组 | |
在职博士、博士、学硕; 临床专硕(201620639-201820915) | 临床专硕(201820917-201821306) |
四、注意事项
(一)若本人无法亲自来领取,由代领人携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对应教室办理。
(二)领证签字前请仔细核对证书中个人信息,信息无误签字确认;如发现信息错误,请及时到研究生院(留4栋)303-2室反馈修改。数据一旦上报,将无法修改。
(三)留学研究生证书领取在国际教育学院办理,相关程序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通知。
(四)为确保毕业生尽快领取证书正常入职,应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请各研究生凭有效通行证件进入学校领取证书。若无通行证件可委托在校人员代领。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科(留4栋303-2室),联系电话:0771-5358346。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6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