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维 来源:学位办 校对:1 审核:2 发布时间:2020-11-0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院-学科/教研室”三级研究生导师培训体系, 建立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增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提高研究生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能力,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举办2020年校内研究生导师及管理人员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16日15:00—18:10。
二、培训地点
校本部图书馆演讲厅。
三、培训对象
(一)校内2020年度、2021年度全体新上岗、已上岗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校内2020年度、2021年度全体新上岗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2019年以来校内未参加过培训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
(四)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培养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及研究生辅导员。
四、培训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主讲人 |
15:00—15:30 | 开班仪式讲话 | 赵劲民校长 |
15:30—16:00 | 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 ——研究生教育最新文件精神解析 | 徐华副校长 |
16:00—16:40 | 介绍研究生指导经验和体会 | 导师代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何志义教授、基础医学院程乐平教授) |
16:40—17:30 | 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培养及导师队伍建设 | 研究生院曾小云院长 |
17:30—17:50 | 科研诚信与学术不端 | 科技处领导 |
17:50—18:10 | 现场考核 | 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人 |
五、报名方法与注意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导师和管理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18:00。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需提前15分钟入场,现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签到及考核。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培训的导师需提前请假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培养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现场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可在培训结束一周内补考两次。若两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该导师次年导师申报资格。
(四)按照学校要求,所有导师每两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学校组织的现场导师培训,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现场签到,无培训记录的导师,将影响次年导师资格申报。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及电话:曾维,5359206。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5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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