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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及部分在校研究生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通知

作者:黄宗敏   来源:培养科   校对:1   审核:2   发布时间:2020-09-14

2020级及部分在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在职博士):

按照国家要求,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照片须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经与新华社广西分社协商,该单位将于916日(星期三)到我校对全体研究生进行拍摄并采集电子照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电子照片采集人员

(一)全体2020级在校研究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校外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暂不参与此次照片采集,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二)20182019级未进行照片采集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校外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暂不参与此次照片采集,采集时间另行通知。若附件1名单中的研究生本人入学后已进行过照片采集,请到研究生院培养科(留4303-2室)确认。

二、摄像时间

916日全天。按学号分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由于照片采集人数较多,请务必按附件2安排进行拍摄,切勿拥挤。

三、摄像地点

科技楼一楼多功能厅。

四、携带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该照片是贴在研究生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上的专用照片,请着装正式、整洁,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背景相近的浅蓝色上衣,拍摄时不要佩戴眼镜。

(二)根据教育厅桂教办〔2003235号文,收费标准为15/人,支付方式为微信扫码支付,由新华社于拍摄现场收取。

(三)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5358346


研究生院

2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