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宗敏 来源:培养科 校对:1 审核:2 发布时间:2020-07-14
各单位,2020届毕业研究生: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我校2020届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情况审议结果现已在我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登记录入,现将开展2020届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和证书发放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需根据《关于我校2020届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2020〕14号)要求,将已录入毕业和学位决议的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贴上照片,核实信息填写有无错漏)打印后提交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在表上加盖学院负责人公章和学院公章后,于2020年7月20日前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留4栋)三楼302教室。此双表将随学生人事档案寄往就业单位,如有内容不全、缺页缺章者将不予寄出,学生本人需重新办理。请在打印时务必检查清楚,及时补全内容,以免影响学生人事档案的寄送。
二、研究生工作安排
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系统,在“答辩模块”中的“毕业鉴定”和“学校决议”中查看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毕业鉴定”和(或)“学校决议”无决议的表示不得毕业和(或)未获学位。
对于外语水平、文章发表等原因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规定,研究生毕业后三年内外语水平、文章发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可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回校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
三、证书发放时间安排
我院定于2020年7月17 -18日在研究生院(留4栋)三楼302教室、五楼502室、503室进行证书发放,具体安排见下表:
四、注意事项
(一)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需携带离校手续单和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本人无法亲自来领取,由代领人携带离校手续单、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也可在研究生网站主页“表格下载”中下载“证书代领委托书模板”)、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对应教室办理。
(二)领证签字前请仔细核对证书中个人信息,信息无误签字确认;如发现信息错误,请及时到303-2室反馈修改。数据一旦上报,将无法修改。
(三)留学研究生证书领取在国际教育学院办理,相关程序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通知。
(四)由于毕业生人数较多,请各研究生严格按时间段到相应教室办理,避免造成混乱。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科(留4栋303-2室),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5358346;曹老师,5302182。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3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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