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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

作者:苏雪贞   来源:保卫处   校对:李欣   审核:于夫   发布时间:2022-06-13

应届毕业生: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户籍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办理户口迁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入群,便咨询

建议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务必加入医大户籍咨询Q群:192691569,以便咨询、迁出,请求入群时需备注:姓名+学号(原来已入群的可忽略)。

二、签协议,办托管

因办理迁出需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同学于2022年6月16日至21日签署《广西医科大学毕业生户口留校托管协议书》后发送至3039456322@qq.com, 才能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中点击“户籍办理已完成”。

《广西医科大学毕业生户口留校托管协议书》在Q群文件(附件1)中,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3039456322@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托管协议书)”。

三、交材料,再迁出

领取毕业证后,如需办理户口迁出,建议首先咨询落户地派出所需要准备的迁移材料,


再通过Q群(或电话咨询)与户籍老师确认户口迁移是否需要线下自行办理或代办。


凡需代办迁出的毕业生须提交迁出材料给学校户籍办,统一按以下要求发送至

3039456322@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迁出)”


★①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手写迁出信息(样板见Q群附件2),然后拍照生成图片;


★②毕业证原件以拍照的形式生成图片;


★③户口迁往地址属于南宁市区及下辖五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


的,需提供迁往地派出所的具体名称,方可办理户口迁出,如:南宁市向阳派出所。


四、补充说明

1若选择由户籍办代办户口迁出,请按Q群附件3填写收件信息发送至3039456322@qq.com户籍老师办结后把《户口迁移证》邮寄给学生(邮费到付)学生收到《户口迁移证》后务必在有效期内到迁往地址落户。

2户口在校学生,毕业后签约我校附属单位(如附院、口腔、肿瘤、护理等)工作的,其户口一律不能继续保留在广西医科大学,须迁出。

未尽事宜请详询户籍办:0771-5358922

                                      

保卫处户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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