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劳德祥 来源:培养科 校对:于夫 审核:毛宇昂 发布时间:2022-11-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4〕13号)和《广西医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桂医大教评〔2017)〕17号)精神,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我校已立项的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时间
2022年11月30日前。
二、结题范围
历年到期未结题的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三、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结题程序
(一)项目主持人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
(二)项目主持人将《结题报告书》原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有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成果类型包括项目研究报告、系列课程与教材、实验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方案、项目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等,刊物论著需注明名称、发表时间及卷期号)等材料各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于11月20日前报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
(三)二级学院组织3—5位专家成立结题评审专家组。专家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并由二级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或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专家组负责对课程建设情况、完成情况、成果价值、《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填写《结题报告书》中的“验收专家组意见”内容。
(四)11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填写《结题报告书》中相应的“学院意见”内容,汇总各项目结题材料(《结题报告书》原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有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填写《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与各项目结题材料一并报研究生院培养科(校本部留4栋303-3办公室)。
(五)12月中旬研究生院将公布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结题的评审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题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对课程建设的质量和是否达到结题要求把好关,切实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及电话:劳德祥,5302182。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历年到期未结题的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清单
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7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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