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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历年到期未结题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教育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莹   来源:培养科   校对:于夫   审核:阳洁   发布时间:2022-11-28

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历年到期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教育改革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以前立项(含2019年)已到期而未结题的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教育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

(一)请各有关项目组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交至项目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包括:《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需项目负责人签名,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专著、论文、奖励、教材、专利等有关成果。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上交材料一律不退还,请项目组自行做好存档。

(二)各有关二级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本单位结题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结题要求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校将根据要求将以上结题材料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于每年5月的第一周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下文公布。

(二)获资助项目发表教改论文时,需标明“**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No.)”。

(三)本通知所列结题范围中的项目组若于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无法提交结题材料或于2023年5月无法顺利通过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结题评审,2019年以前立项的将给予撤项处理,做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将不得申报研究生教育改革类项目;2019年立项的将给予项目终止处理,做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将不得申报研究生教育改革类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做好结题工作。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及电话:劳德祥、5302182,电子邮箱:pyk5302182@163.com,地址:南宁-校本部留四栋3楼303-3办公室。

附件:1.历年到期而未结题的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教育改革项目

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