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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莹   来源:培养科   校对:于夫   审核:阳洁   发布时间:2022-12-06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及《关于申报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2〕1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创新教育,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现将我校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资助额度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28项,资助额度3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42项,资助额度1万元。

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优先支持博士学位授权点及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或责任单位的推荐项目。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研究生学术论坛:1项,资助额度6万元。

二、申报原则

(一)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申报人必须是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优先推荐。申报选题应具有新颖性、符合科技、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及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申报人可结合本人的学位论文选题独立申报项目,也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申报人必须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否则将影响学位授予。

(二)研究生学术论坛:

应以学校研究生会为主进行申报并主办。力争建设成为全区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

(三)已获得历年创新计划项目资助但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五)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至2年,原则上以项目立项时间起算。

(六)获批的所有项目研究期过半需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开展的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对未按期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将暂停项目经费划拨和支出。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各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对应的申报书(见附件2、3),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或培养单位。

(二)学院初评

二级学院或培养单位要成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正高级专家或硕博导师不少于3名),对本学位点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进行初评。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参照《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评审表》(见附件4)进行评审。经各二级学院或培养单位初评、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2年12月23日前按推荐顺序填报对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连同各申报人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复评

研究生院对二级学院排序推荐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推荐上报的申报人登录相关网络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登录方式、填报时间另行通知)。最终获批项目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文公布为准。

四、结题要求

获资助的所有类型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申报科研成果时,均需标明“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No.)。未按要求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同时,不同类型项目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要求以第一作者(如有共同第一作者的,署名以排序在首位者有效)在中科院期刊分区表2区及以上的期刊上发表1篇或在本学科认定的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论著。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要求以第一作者(如有共同第一作者的,署名以排序在首位者有效)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本学科认定的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论著。

五、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项目的质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时报送。如出现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核不予通过的项目、无故不按时参加中期检查或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将在下一年度对该项目申报所在二级学院(单位)的名额进行相应扣减。

(二)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劳德祥,5302182;罗莹,5358346。

附件:1.2023年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2.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

3.研究生学术论坛申报书

4.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评审表

5.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

                          广西医科大学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