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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关于我校2023届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罗莹   来源:培养科   校对:于夫   审核:毛宇昂   发布时间:2023-01-17

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23届拟毕业、授位研究生: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9月修订)》(附件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格式规范(2021年修订)》(附件3)及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3届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确认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毕业信息网上核对(313—420日)

1.全日制研究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点击首页左上角学籍查询 登录学信档案 查看本人的研究生学籍信息,务必确保学籍信息准确无误。

2.所有2023届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官网主页右下方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本人账号(以下简称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左侧菜单中点选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模块,按照页面下方的说明,填写、补充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博士补充信息(仅博士填写)。页面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无该项情况应填写。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

3.在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生基本信息模块的填写后,左侧菜单中点选答辩管理”—“毕业信息核对模块,根据页面上方红字提示与要求再次仔细核对此部分个人毕业信息。如信息无误,请立即点击提交键提交存档。

4.以上模块信息有误者,由研究生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420日前,到研究生院(地址位于校本部留4栋,下同)303-2办公室上交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予以更正;信息更正后,请重新登录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答辩管理”—“毕业信息核对模块,重新点击提交键提交存档。

5.委托代办注意事项:信息核对与更正工作原则上应由研究生本人完成。若信息有误而本人无法亲自到303-2办公室更正需委托代办的,可由代办人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来代办。代办人同时要上交一套完整代办材料,包括: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申请信息更正研究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信息为研究生毕业、学位上报数据,请务必认真核对,及时更正或补录,逾期不再受理。(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王老师,5358346

(二)研究生课程审核(331日前)

研究生登录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计划”—“培养过程监控模块中查看中期课程考核”“核心方向课程考核”“毕业考核三个模块。若三个模块均显示合格,即视为课程审核通过。若三个模块中任意模块显示未合格,即视为课程审核不通过,未能达到毕业条件,不能进入预答辩环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到研究生院303-3办公室复核。(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曹老师,5302182

(三)毕业手续办理流程(41—530日)

研究生院及研究生导师按照《研究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见附件5)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应项目进行审核,已完成者系统将显示通过,未完成者请携带相应项目需要的材料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核。研究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查看路径:在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点选就业管理”—“研究生院毕业手续,所有毕业手续均显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应在正式答辩前3个月完成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同意后可申请预答辩。预答辩相关要求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6)。

预答辩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线下进行,也可以采用线上视频形式进行,实行不记名投票,具体形式由各教研室(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黄老师,5302182

预答辩表决票由教研室(科室)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打印路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点选培养管理”—“答辩管理”—“毕业论文预答辩”—“打印

(五)学位论文预评阅

1.不参加学位论文区外双盲预评阅的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1个月完成学位论文预评阅,预评阅方式及具体要求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6)。

该类研究生论文预评阅意见表由教研室(科室)打印归档,打印路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培养管理”—“毕业论文预评阅”—“预评阅”—选定专家单击鼠标右键进入页面打印或“培养管理”—“毕业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填报”—“论文评阅人”—选定专家单击鼠标右键进入页面打印。(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黄老师,5302182

2.参加学位论文区外双盲预评阅的硕士研究生及全体博士研究生

202318日研究生院已在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和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盲审工作的通知》,所有送审学位论文须按该通知要求提交(请务必在上传前仔细核对上交版本,一旦送审将无法更改)。提交送审的论文须填写《广西医科大学送校外双盲预评阅学位论文定稿确认书》经导师同意确认上交,并手写签名。导师因故确实无法手写签名的,需拍照上传导师同意提交双盲学位论文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如发现伪造导师签名者,视为科研失信行为严肃处理。(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李老师,535862213978815460

(六)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20天以前,由答辩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须聘请3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其中2名应为校外专家(我校各直属附属医院属校内单位)。每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3名专家进行评阅,并形成总体评价,总体评价分为同意答辩(总分≥70不予答辩(总分<70两档。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6)。

如有1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的,则应将其意见复印后发答辩委员会委员征求意见,填写评阅表决票及评阅决议,如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认为可以组织答辩,可如期进行,评阅表决票及评阅决议均需归入研究生学籍档案;如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认可,研究生不允许参加当年论文答辩,需延期至下一年毕业。

论文评阅意见表由教研室(科室)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进行归档。打印路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培养管理”—“毕业论文答辩管理”—“评阅/答辩委员”—“评阅人选定专家单击鼠标右键进入页面打印。(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黄老师,5302182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录入及审核工作(41—30日)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方能达到毕业条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能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以上2个证书的信息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审核,路径如下:

(一)研究生录入路径

登录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答辩管理”—“资格证书填报” —“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提示与要求录入个人证书信息。

(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路径

1.各相关教研室(科室)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培养管理”—“答辩管理”—“资格证书审核模块,根据提示与要求审核研究生证书信息。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完成研究生证书信息审核后,需导出汇总表,打印路径为:培养管理”—“答辩管理”—“资格证书审核”—“打印,电子版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报研究生院303-3办公室。(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黄老师,5302182

三、研究生延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531日前)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分;

2.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

3.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

4.学位论文预评阅中,被认定为不符合当年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论文

5.学位论文评阅中,有1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答辩,且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会委员认为可以答辩或有2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答辩;

6.在学位论文中存在重大科研失信行为,且被查实为存在严重问题论文

7.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8.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答辩。

(二)不能参加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因其它原因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须于531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附件7),交至研究生院404办公室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延期至下一年毕业。(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李老师,535862213978815460)。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4月中下旬)

各培养单位必须确保每一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提醒本单位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全方位关心关注学生的论文情况,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我校将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对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以该系统检测结果作为基本评判依据和标准。

为保证检测报告完整有效,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在研究生正式答辩前进行,学校为每位研究生提供2次免费检测机会。当年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结果认定标准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6)。检测的具体安排通知将于4月中下旬之后公布,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和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的《关于开展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拟检测论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李老师,535862213978815460

五、答辩工作(51—30日)

(一)研究生登录学生版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填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

(二)各相关教研室(科室)根据《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6)的相关要求,向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递交学位申请人答辩申请。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对学位申请人答辩资格和答辩委员会委员资格进行审核,达到要求者方可进行答辩。答辩申请及审核内容包括:答辩申请人基本情况、答辩时间、答辩场地、各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包括主席、委员、秘书)。

以下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答辩,答辩委员中原则上需有至少1名博士生导师:

1.我校5个具有博士学位授权资格的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其下设的所有二级学科(含三级学科)和自主设置学科(例如:消化内科学为三级学科,其所属二级学科为内科学内科学所属一级学科为临床医学再生医学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其所属的一级学科为基础医学)。

2.我校 2个具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的专业学位类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其下设的所有领域。

(三)各培养单位需将答辩安排在学校网站主页会议讲座栏目中进行发布。论文答辩在保证答辩质量的前提下,可以线下进行,也可以组织远程视频答辩,实行不记名投票,具体形式由各教研室(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答辩工作完成后,各教研室(科室)教学秘书需及时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答辩材料录入、审核和打印工作。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522—31日)

(一)学位外语材料现场提交(520—23日)

1.合格条件:根据《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附件1),满足下列任一项者即视为学位外语合格:

1)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学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2)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科学引文索引及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CI/SCIE)、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可视为外语水平达到要求。

2.提交要求:研究生登录学生版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学位英语考试报名/英语六级成绩填报中查询:

1)合格条件中第12项任一项达到要求,且系统已审核通过者,无需提交材料;

21项达到要求,但系统未审核通过者,需登录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课程管理”—“外语水平填报,并携带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CET-6合格申请学位英语和免修公共英语申请表》(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到研究生院303-1办公室进行现场提交,审核工作将在后续进行;

3)达到第3项要求的硕士研究生需携带所发表文章在PubMed数据库搜索界面截图、文章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和正文)和《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到研究生院303-1办公室进行现场提交,审核工作将在后续进行。(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劳老师,5358346

(二)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成果材料现场提交(522—31日)

1.文章发表审核

文章审核严格按照《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附件1)的要求进行,各层次、各类型研究生文章发表必须达到相应文章署名、见刊等要求。

1)文章发表材料准备

相关研究生需提前登录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个人文章发表情况,填写路径为:学术与论文”—“论文发表登记

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或《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

发表文章所在刊物及其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和正文,右上空白处标注学号),文章发表若为SCI/SCIE或者网上可查,还需提供搜索界面截图(具体要求见附件1)。

2)硕士研究生文章发表相关材料审核

硕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材料审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流程:硕士研究生携带填写好的《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其中,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审核路径为:培养管理”—“学术成果管理”—“发表论文”—选择相应的培养层次”“年级”“学院”—点击审核”—点击通过/未通过”—“保存通过审核的相关材料交至教研室(科室)归入学籍档案中。(负责部门:各培养单位)

3)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文章发表相关材料审核

博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材料审核由研究生院负责。具体流程:博士研究生携带填写好的《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研究生院培养科逐级审核。其中,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审核路径为:培养管理”—“学术成果管理”—“发表论文”—选择相应的培养层次”“年级”“学院”—点击审核”—点击通过”—“保存。研究生携带经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303-1办公室进行审核。研究生将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相关材料交回教研室(科室),归入学籍档案中。(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培养科,劳老师,5358346

2.发明专利和技术应用研究成果审核

1)专利和技术成果材料准备

相关研究生需提前登录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专利和技术成果情况,填写路径为:学术与论文”—“专利和技术成果

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利申请学位审核表》或《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利申请学位审核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

专利或技术成果相关纸质材料和网络查询专利或技术成果界面截图纸质版1份(右上空白处标注学号,具体要求见附件1)。

2)硕士研究生专利和技术成果材料审核

硕士研究生专利和技术成果审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流程:硕士研究生携带填写好的《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利申请学位审核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其中,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审核路径为:“培养管理”—“学术成果管理”—“专利和技术成果”—选择相应的“培养层次”“年级”“学院”—点击“审核”—点击“通过”—“保存”。通过审核的相关材料交至教研室(科室)归入学籍档案中。(负责部门:各培养单位)

3)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专利和技术成果材料审核

博士研究生专利和技术成果材料审核由研究生院负责。具体流程:博士研究生携带填写好的《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利申请学位审核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研究生院培养科逐级审核。其中,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审核路径为:“培养管理”—“学术成果管理”—“专利和技术成果”—选择相应的“培养层次”“年级”“学院”—点击“审核”—点击“通过”—“保存”。研究生携带经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303-1办公室进行审核。研究生将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相关材料交回教研室(科室),归入学籍档案中。(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培养科,劳老师,5358346)。

3. 硕士、博士研究生用其他学术成果(如“科研奖项”)申请学位的材料审核:具体要求可向研究生院303-1办公室咨询,审核流程参照专利和技术成果审核流程。(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劳老师,5358346

4.请各培养单位将硕士、博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成果材料审核结果于66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报研究生院303-1办公室。汇总表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查询统计”—“培养管理2报表”—“研究生论文发表明细表/研究生专利情况汇总表打印。

(三)《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记录册》提交

研究生在答辩后需将《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记录册》原件上交导师,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审核确认。确认路径为: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本人账号,在研究生培养”—“毕业手续中进行审核。

(四)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附件1相关标准和要求,召开会议审定拟毕业和授予学位名单,审定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各培养单位应于610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提交以下材料:

1.答辩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加盖教学部门公章纸质版):答辩结果汇总表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培养管理” —“答辩管理”—“毕业论文答辩” —“打印”—“答辩结果汇总表打印。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决议(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拟毕业和授予学位名单(电子版和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纸质版1份):名单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查询统计”—“培养管理报表”—“毕业名单表(二级学院)学位名单表(二级学院)导出、打印。

(五)正式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及纸质版提交(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612—27日)

1.研究生登录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正式学位论文PDF版,到研究生院502503会议室提交正式学位论文Word版、纸质版(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博士研究生提交3本)。论文撰写及印制格式规范参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格式规范(2021修订)》(附件3)。具体学位论文提交时间安排和详细流程通知将于5月底公布,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和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栏目中的《关于开展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工作的通知》。

2.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学生以学校平台为依托,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为促进科学进步、学术繁荣和学术交流,绝大多数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原则和知识产权保护原则予以公开。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时,原则上不能以涉密内容为研究对象,尽量避免涉密题目,对可能涉及各级各类秘密的,应对其尽量作降密和脱密处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需要申请保密的学位论文,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执行。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归档等各个管理环节中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申请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具体事宜咨询研究生院404办公室。

3. 学位论文研究成果不列入上述保密范畴,但涉及专利申请及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或理论上和技术上有所突破但未公布的科研成果,且在撰写过程确实无法回避保密数据,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以申请延期公开。我校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统一在授位2年后公开(即2023年授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将于2025年公开)。如有申请延期2年以上公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方需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中下载《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填写并提交至研究生院404办公室。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须达到博士、硕士学位的标准和要求,不能因研究内容延迟公开而降低学位论文的水平要求。如延期公开学位论文被查实有重大学术不端行为,将加重处罚力度。(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李老师,535862213978815460

(六)研究生教育评价现场调查

研究生提交纸质版正式学位论文时,在研究生院502503会议室同步进行研究生教育评价现场调查。(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李老师,535862213978815460

(七)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3届研究生拟毕业和学位授予情况

审议2023届研究生拟毕业和学位授予情况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初定安排在6月中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八)离校手续办理

完成各项毕业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和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栏目相关通知。

(九)领取毕业和学位证书

证书领取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和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栏目相关通知

1.毕业生本人领证: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2.代领人领证:携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李老师,535862213978815460;研究生院培养科,5358346

七、毕业生相关材料归档(61日—630日)

各培养单位应集中组织毕业研究生对以下纸质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打印、收集、归档,所有研究生应在毕业离校前在教研室(科室)教学秘书指导下完成该项工作。

(一)毕业生学籍材料审核、打印、收集、归档工作(610日前)

1.研究生院按一生一袋一目录发放毕业研究生学籍档案袋及归档目录,届时通知各培养单位领取。

2.各教研室(科室)教学秘书按照《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归档目录》(附件7,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培养管理模块审核、打印和收集相关材料,并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认真完成相关材料的审核、打印和收集工作;材料和内容不全的,请及时督促研究生、导师等进行材料增补和网上补录,否则研究生院不予接收。审核无误后,教学秘书在学籍档案袋封面的《归档目录》上对应栏用黑色水性笔逐项打“√”,并把材料装入档案袋;如有材料缺失,需手写说明原因。

3.各培养单位按照附件7中的目录和要求复核档案袋内的材料无错误、缺漏后,将本届毕业生的档案袋统一收齐交至研究生院一楼库房(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内科学、外科学以三级学科分类,其他以二级学科分类),同时需附上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提交合格归档材料的研究生名单。有错误、缺漏的档案各培养单位不应上交。(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劳老师,5358346;黄老师,5302182

(二)毕业生学籍档案(不含双表)归档确认(615日—24日)

研究生院按照《研究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的要求(附件5),在规定时间内对研究生学籍档案进行归档确认。研究生登录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点选就业管理”—“研究生院毕业手续”—“学籍归档确认进行查看。查看结果显示通过的研究生视为学籍档案(不含双表)归档确认通过;查看结果显示不通过的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一楼库房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劳老师,5358346

(三)毕业登记表和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双表)审核、打印、收集、归档工作(一式两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10天内完成)

1. “双表审核人员及内容填写要求:由各教研室(科室)教学秘书认真审核双表双表内容必须完整填写(含各培养单位/二级学院意见、学校意见、培养单位/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内容填写和装订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填写模板》(附件8)、《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填写模板》(附件9)。双表内容填写不完整的,应不予打印。双表填写说明如下:

1)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应写

2本人学习及社会经历,自入小学时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各项起讫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

3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兄妹、配偶、子女)。

4本人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

5)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蓝底证件照。

6)学生本人应保证双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2. “双表打印人员:由各教研室(科室教学秘书)为通过审核的本届获得毕业和学位的研究生打印双表

3. “双表打印时间和打印路径:双表须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学校决议可见之后才能进行打印,且须在3天之内完成打印(一式两份)。打印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答辩管理”—“毕业论文答辩”—“打印。若学校意见、学校决议栏为空白时,此表无效。

4. “双表盖章要求:各培养单位按照双表填写模板(见附件8、附件9),复核无错误、缺漏后,在二级学院意见、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栏的负责人公章和单位公章处盖章,并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10天内汇总收齐,由各培养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内科学、外科学以三级学科分类,其他以二级学科分类)统一交至研究生院一楼库房,同时需附上提交合格双表的研究生名单(名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双表有错误、缺漏者,各培养单位应不予加盖负责人公章和单位公章、不应上交。

(四)委托代办注意事项

以上各项毕业生材料的归档工作原则上应由研究生本人完成。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需委托代办的,可由代办人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来代办。每次代办时,代办人都要上交一套完整代办材料,包括: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劳老师,5358346;黄老师,5302182

八、其他事项

如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开展方式有所调整或注明另行通知的,研究生院将另行发布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和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栏目相关通知。研究生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本人所在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或研究生院各有关科室。研究生院各有关科室联系人及电话:(一)培养科:罗莹,王云,劳德祥,5358346;黄宗敏、曹金秀,5302182。(二)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刘勇,5358336。(三)学生管理与就业科:覃海冰,5356481。(四)办公室:李欣,535862213978815460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桂医大研〔20216号)

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9月修订)》(桂医大研〔201730号)

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格式规范(2021年修订)》(桂医大研〔202144号)

4.委托书模板

5.研究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

6.《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桂医大研〔20215

7.《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归档目录》

8.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填写模板

9.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填写模板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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