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培养科 发布时间:2025-04-18 作者:罗莹 校对:张原 审核:毛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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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二级学院、相关项目主持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规定,现就2025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原“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周期完成,达到预期成果可以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条件
(一)对照《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
(二)项目研究成果取得的时间在项目立项之后,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三)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进行项目标注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三、流程与要求
(一)个人申请
2025年5月6日前,项目主持人需完成以下结题步骤:
1.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keyanyun.myclub2.com/)填写结题报告,其中《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需经学校财务处审核并加盖财务公章。
2.填写《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按照结题报告书中填写的研究成果准备相应的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结题材料包括:专著、论文、奖励、教材、专利等有关成果。
3.最终盖章版的《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需经学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从系统提交(具体审核通过人员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二级学院审核
2025年5月12日前,二级学院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同意结题后,填写本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本学院个人结题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复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管理平台进行推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主持人需对提供的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二级学院审核结题材料应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对项目结题或实施予以评价,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核认定。
未尽事宜,联系人及电话:罗莹、王露莎,5358346,地址:南宁-校本部研究生院(留四栋)3楼303-1办公室,电子邮箱:gxmuedupyk@163.com。
附件:1.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
2.广西医科大学202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学院结题评审汇总表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8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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