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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关于开展2026年同等学力学员申请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办 发布时间:2026-01-23 作者:刘勇、杨丹凌 校对:张原 审核:毛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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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同等学力学员申请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术学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满3年及以上。

2.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3.已完成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一阶段学位课程学习(包括公共学位课、科研方法课、实践课/实验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各科考核成绩≥70分(2024级学员本次申请无需满足该项条件)。

(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全国同等学力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一致。

4.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5.完成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一阶段学位课程学习(包括公共学位课、科研方法课、实践课/实验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各科考核成绩≥70分(2024级学员本次申请无需满足该项条件)。

二、申请程序和方式

本次申请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或未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者,本次申请无效。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31日至26

2.报名方式: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gxmu.edu.cn/),点击页面右下方报名系统板块中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后,根据所申请学位类别点击专业学位申请填报学术学位申请填报,如实完整填写信息,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特别提醒:网上填写信息完成并保存提交后,请立即打印,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打印)。

(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需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

1)本人签名《报名表》一式两份;

2)《单位知情同意书》原件一份(模板见附件1,正在进行规培的申请人无需提交);

3)我校成绩结业证复印件一份(2024级学员需填写附件2);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一份;正在进行规培的申请人,须提交规培基地出具的正在规培证明及同意申请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证明原件一份(模板见附件3)。

2.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直接将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也可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302室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收件人:杨丹凌,电话:0771-5358336,邮编530021

3.接收材料时间:

202631日至30日(以邮戳时间或快递订单生成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三、指导教师选择

(一)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人可在《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附件4)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附件5)中查询并选择意向导师。每名导师每年招收同等学力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指导教师确定

1.指导教师选择实行双向自愿原则。申请人选择意向指导教师后,可与意向导师进行初步联系沟通。

2.最终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所在培养单位和教研室(科室)根据双方意向确定。培养单位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面试。如需面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并向研究生院报备,并由培养单位通知申请人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接收材料后将进行资格审核,并与相关培养单位、教研室(科室)和导师确认。通过审核者,研究生院将于6月初寄发纸质《报到通知》,南宁市内申请人将通过短信通知到校领取,南宁市外申请人将通过EMS快递寄出。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6月中旬仍未收到通知,可咨询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五、临床轮转和科研要求

(一)学术学位申请人

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从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到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在导师所在教研室(科室)参加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导师在此基础上确定。同时,申请人还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参加通过由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的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核,以及由教研室(科室)组织的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学习与考核。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申请人

1.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下发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临床轮转、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临床轮转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须在导师所在教研室(科室)完成临床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在导师所在教研室(科室)参加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导师在此基础上确定。同时,申请人还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参加通过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的专业课、专业外语、临床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由教研室(科室)组织的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学习与考核。

2.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要求,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从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到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在导师所在教研室(科室)参加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导师在此基础上确定。同时,申请人还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参加通过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的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核,以及由教研室(科室)组织的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学习与考核。

六、学习时间

申请人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后,从审核通过到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最长不超过2年,逾期未完成者,将取消答辩申请资格,不再接受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七、学位授予条件

(一)学术学位授予条件

1.完成学校学位课程考核、专业外语和专业理论考核,每门成绩≥70分。

2.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若无全国统一考试须参加区内学科综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3.达到同专业同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水平要求,具体要求见《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桂医大研〔20216号,附件6)。

4.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二)专业学位授予条件

1.完成学校学位课程考核、专业外语和专业理论考核,每门成绩≥70分。

2.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3.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4.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后,向研究生院申请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硕士学位。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提前协调好本人工作与学习时间。如递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核,须按《报到通知》按时报到,如无故不按要求报到,申请资格将被取消,不再接受申请。

(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报到时间一般为7月中下旬,申请学术学位报到时间一般为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报到通知》为准。

(三)因学校住宿床位紧张,暂不安排住宿。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丹凌,0771-5358336

附件:1. 单位知情同意书模板

2. 2024级同等学力班学员告知书

3.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模板

4.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

5.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

6. 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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