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培养科 发布时间:2026-06-08 作者:罗莹 校对:毛宇昂、张原 审核:李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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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2项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经组织区外相关领域专家综合评审,择优评选出2项申报成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推荐申报成果权属与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等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材料不全、线索不清或逾期提交的异议,学校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留四栋3楼303-1室),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358346。
附件:2026年广西医科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公示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6月8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技术支持: 和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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