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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培养科 发布时间:2026-09-30 作者:黄兰芳 校对:张原 审核:毛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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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研究生:

根据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有序推进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拟申请毕业与授位的应届(含延期毕业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应届研究生);

(二)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已毕业但未获得学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历届研究生);

(三)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拟申请学位的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在职博士);

(四)拟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在职硕士)。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答辩前相关工作

1.研究生毕业信息网上核对工作直接关系研究生毕业及学位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请相关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漏,须及时更正和补录。

2.研究生须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中期考核,完成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各项工作,方可开展预答辩相关工作。

3.研究生答辩前需完成相应工作及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事项要求及操作流程》(附件1)。

(二)答辩环节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包含:预答辩、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含AIGC检测)、评阅及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事项要求及操作流程》(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格式规范(2021年修订)》(附件3)。

1.预答辩。必须通过预答辩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应流程,方能进入校外双盲评阅。

2. 校外双盲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含AIGC检测)及评阅。当年拟申请参加答辩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双盲评阅版),经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外双盲评阅流程。

具体内容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毕业研究生秋季学期校外双盲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评阅的通知》(具体通知另行公布)。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包含1名行业导师。

4.答辩会需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各教研室自行保管。

5.《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一式两份,须答辩主席及委员签名。

(三)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包含学位外语和学术成果等,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附件4)、《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附件5)、《关于对〈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附件6)及《关于对〈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进行第二次补充修订的通知》(附件7)。

1.学位外语材料提交

学位外语水平合格条件及具体审核材料要求,详见《研究生学位外语水平合格申请材料提交要求》(附件8);在职硕士和来华留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没有学位外语要求。

2.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材料现场提交

材料由研究生本人按要求提交,经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和研究生院逐级审核,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材料提交审核要求》(附件9)。

(四)毕业和学位授予审议

1.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单位研究生拟毕业和授位情况,并于12月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事项要求及操作流程》(附件1)。

2.学校初定于12月中下旬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全校研究生拟毕业和学位授予情况,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五)学籍档案材料归档

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归档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学籍档案归档(不包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和学位申请表,即“双表”);第二部分是“双表”归档(须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方可打印提交)。其中,应届全日制研究生有毕业登记表,其他类型研究生没有毕业登记表,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归档要求》(附件10)。

(六)毕业和离校相关工作

毕业和离校相关工作包括:学费和住宿费缴费审核、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审核、学术讲座学分审核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研究生评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记录册》提交、正式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博士增加纸质版提交)、研究生教育评价现场调查、毕业手续和离校手续办理等内容。相关要求见《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事项要求及操作流程》(附件1)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七)在职硕士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在职硕士申请学位相关事宜及论文答辩归档材料要求,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所区别,具体详见《2026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在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补充说明及答辩材料归档要求》(附件11)。

四、其他事项

(一)依据《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因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应于解除处分且毕业一年后方可申请学位,若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则不再授予学位。      

(二)最长学习年限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3”一体化培养研究生阶段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学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8学年;在职博士申请学位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学年。在职硕士进入硕士论文阶段最长答辩年限为2学年,最长申请学位年限为3学年。

上述最长学习年限(含获得学位所需时间)是以学年计,即从每年的秋季起至次年的夏季止。

(三)若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开展方式有所调整,或注明“另行通知”的事项,研究生院将另行发布通知,请各研究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官网的相关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所在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或研究生院各有关科室,各科室联系人及电话详见相应附件。

 

附件:1.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事项要求及操作流程

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桂医大研〔2021〕5号)

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格式规范(2021年修订)》(桂医大研〔2021〕44号)

4.《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桂医大研〔2022〕1号)

5.《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桂医大研〔2021〕6号)

6.《关于对〈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桂医大研〔2023〕26号)

7.《关于对〈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进行第二次补充修订的通知》(桂医大研〔2025〕31号)

8.研究生学位外语水平合格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9.研究生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材料提交审核要求

10. 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11. 2026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在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补充说明及答辩材料归档要求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