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招生科 发布时间:2026-10-08 作者:卢佳佳 校对:叶雨、张原 审核:李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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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自治区重点支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高校,现已建设成为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一、招生规模
202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约2200人(含接收推荐免试生约240人,临床医学(“5+3”一体化)约150人;另外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约16人),实际招生指标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2027年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实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生将会另行公示,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相关通知。
二、招生类型
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职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方式
包括统招统考、推荐免试(详见相应的招生简章)。本简章适用于统招统考的考生。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以上(含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不含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凡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生物学(学术学位071000)

(二)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学术学位107200、工学学术学位083100)

(三)基础医学(学术学位100100)
报考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其中,部分基础医学专业(方向)仅限相关对应的本科专业的考生报考,具体见下表:

(四)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00及专业学位105100)


(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100400及专业学位105300)

(六)药学(学术学位100700及专业学位105500)
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理学的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化学(包括应用化学)、生物学(包括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
(七)口腔医学(学术学位100300及专业学位105200)

(八)护理学(学术学位101100及专业学位105400)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护理学、助产学等护理类专业。
(九)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100600)
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中医学。
(十)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120400)

(十一)社会工作(专业学位035200)
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医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的专业。
(十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030500)
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不限。
(十三)翻译(专业学位055100)
报考翻译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不限。英语类专业要求本科阶段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非英语类专业要求本科阶段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十四)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25200)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不限,但要求获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且毕业后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十五)医学技术(专业学位105800)

注:医学门类下的专业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等)、护理学等。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均为三年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七、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报名对象仅限应届毕业生);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https://yz.chsi.com.cn/),逾期不再受理。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二)网上审核
报名结束后,报考点集中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已经完成报名;若提示“待补充材料”,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更新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研招网。
八、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科目
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国家统一命题,命题范围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
2. 外国语(满分100分):国家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
3.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300分):国家统一命题,命题范围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
4.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300分):国家统一命题,命题范围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
5. 数学一(满分150分):国家统一命题,命题范围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
6. 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管理学综合、生物综合、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由我校自行命题。
7. 报考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动物学等理学专业:专业课(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由我校自行命题。
8. 报考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医学信息管理、翻译、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专业课(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由我校自行命题。
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
10.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课(满分150分):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学科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广西医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发布。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1. 考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2. 考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考场。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场(具体安排,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另行通知)。
(三)复试、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我校的复试考生名单。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择优录取。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及广西价格、收费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学年。公共卫生、药学、护理、社会工作(全日制)、公共管理、医学技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3000元/生·学年;翻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4950元/生·学年。
(二)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体系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20000元/生,覆盖率约2%(具体名额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金额标准为2000—10000元/生•年(按评定等级),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名额比例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4. 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300元/生•月,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学科要求,务必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获得本科毕业证,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及入学报到时进行。凡是不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定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不选导师(进入复试阶段后,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代码不同,报名时需特别注意。网上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四)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查询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s://yjs.gxmu.edu.cn/)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发布。
(五)我校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及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七)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毕业生报考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要求,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定向单位同意,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交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十一、报考咨询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南宁-校本部留4栋409办公室),邮编:530021,电话:0771-5356491,网址:http://yjs.gxmu.edu.cn。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各二级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2.广西医科大学202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8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技术支持: 和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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