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招生科 发布时间:2026-10-28 作者:贾晓栋 校对:叶雨、张原 审核:李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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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1984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人数
202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340名(其中学术学位约170名、专业学位约17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原则上,我校每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位专业型博士生导师招收不超过2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为3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学年(硕士阶段2学年,博士阶段3学年),直博生学制为5学年。
三、招生方式及报考条件
我校现有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公开招考4种方式。
(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直博生)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桂医大研〔2024〕22号)进行选拔。具体工作方案,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广西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硕博连读
根据我校《广西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桂医大〔2025〕2号)要求进行选拔。具体招生流程,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申请-审核”制
报名条件及招生流程,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公开招考
报名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良好,诚实守信。
2.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正高职称专家(其中1名为所报考的导师)出具的推荐信。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证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专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之日起至博士入学)者,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要求见以下第5条第(2)点所列条件。
5. 考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良好的培养潜力和专业素质:
(1)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水平:近5年(2022年1月1日以来)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一作需排名首位)或通讯作者(如为共同通讯则需是所有通讯作者中排名最后)在英文SCI、SSCI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科技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性论文1篇;或主持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获奖成员即可)科技成果奖励。应届硕士毕业生不作上述学术水平要求。
(2)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2月10日后出生);
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相应学校盖章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④近3年(2024年1月1日算起),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含2篇);或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一作需排名首位)或通讯作者(如为共同通讯则需是所有通讯作者中排名最后)在影响因子3.0及以上SCI期刊或JCR分区2区及以上的SCI、SSCI期刊上发表1篇研究性论文;
⑤在复试期间,加试(笔试)2门硕士主干课程(主干课程从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解剖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中选择),考生2门课程考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满分100分)。
注:所有期刊论文均需见刊(或在线发表);文章类型不包括观点论文(如Perspective, opinion, commentary)、读者来信(Letter to editor)、会议论文、综述等。
6. 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非应届硕士考生: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除上述第1、2、3、4条外,还需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专业或《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与报考的博士专业及其目前实际从事医疗工作的专业相一致。
(2)应届硕士考生:需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相同,并最晚于入学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考专业要求
(一)报考临床医学(1002、1051)所属的各学科专业,考生硕士专业限定为临床医学范围内的学科专业。
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者,考生硕士专业限定为临床医学专业或理学的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相关专业、运动康复专业或中医相关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民族医学。
报考临床病理(105119)专业者,考生硕士专业限定为临床医学专业;如为非临床医学专业,则要求目前在医院从事病理诊断工作满2年(医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者,考生硕士专业限定为临床医学专业;如为非临床医学专业,则要求目前在医院从事临床检验工作满2年(医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临床护理学(1002Z4)专业者,考生硕士专业限定为医学门类所有专业。
(二)报考口腔医学(1052)专业者,考生硕士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报考口腔基础医学(100301)专业者,硕士专业不限;口腔临床医学(100302)专业者,考生本科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不限。
(三)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不包含社会医学与公共卫生管理)者,要求考生硕士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四)报考药学专业者,要求考生硕士专业为:医学门类中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法医学;理学门类的化学、生物学;工学门类中的生物医学工程、人工智能及相关专业。
五、招生流程(仅适用于公开招考)
(一)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
2026年12月10日—25日,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各项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保存为PDF格式)后,上传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报名系统。考生应按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材料不全或文件不清晰将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重视。纸质报名材料由考生先行留存。
注:具体报名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预计2026年12月上旬)发布的《广西医科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开招考)的通知》。
(二)初试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详见2027年3月上旬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考试科目:全国医学博士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校自主命题)。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确定。
(三)分数查询
我校将于2027年5月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
(1)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科专业按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复试(现场综合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复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广西医科大学202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②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正高职称专家(其中1名为所报考的导师)出具的推荐信2份;
③政审表1份;
④体检表1份(由国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出具,项目需含血尿常规、肝功能全项及心肺功能,加盖体检专用章,体检有效时间为复试前3个月以内);
⑤定向协议书3份(定向就业的考生)。
(五)录取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分类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奖助政策(适用于四种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3000元/生•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30000元/生,覆盖率约2%(具体名额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000—15000元/生•年(按评定等级),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名额比例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四)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500元/生•月,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如国家和自治区奖助政策调整,我校也将适时做出调整。
七、学费标准(适用于四种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
按照国家及广西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6000元/学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按5个学年收取,硕博连读(博士阶段)、“申请-审核”制、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按3个学年收取。
八、其他(适用于四种招生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网上填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考核资格和录取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最迟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报名信息不全、未完整上传材料及缴纳报名相关费用的人员,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相关报名费用一经缴纳,恕不退还。
(四)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我校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已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制考生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再接收“公开招考”考生的报考。请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目录的更新或相关公告信息。
(七)由于可能存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数与导师上岗人数不匹配的情况,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考生须服从研究生院及二级招生单位的调配。
(八)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公告。
(九)其他有关报名、初试、复试(现场综合考核)等最新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gxmu.edu.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页动态信息。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8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技术支持: 和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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