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招生科 发布时间:2023-03-23 作者:卢佳佳 校对:于夫 审核: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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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国家二区招生单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专业且达到国家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即可进入复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法学[03](含马克思主义理论) | 316 | 42 | 63 |
理学[07] | 269 | 35 | 53 |
医学[10](含医学技术) | 286 | 36 | 108 |
中西医结合[1006] | 285 | 36 | 108 |
管理学 | 330 | 44 | 66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 | 286 | 36 | 108 |
社会工作 | 316 | 42 | 63 |
公共管理 | 165 | 39 | 78 |
翻译 | 353 | 51 | 77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以上,经学校审核后方可进入复试。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以上者,可申请进入复试。
五、复试时间
我校计划于2023年3月29日(各学院及单位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见后续公告)开始进行现场复试,请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至少提前到达报考学院或单位所在城市(地址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gxmu.edu.cn/)、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和公众号,我校将陆续发布复试具体方案及调剂相关事宜。
(二)我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及个人通过任何途径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或开展调剂咨询和复试培训工作,也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三)未尽事宜请致电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771-5356491、0771-5354506。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各二级学院及单位地址清单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3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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