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招生科 发布时间:2023-04-08 作者:卢佳佳 校对:于夫 审核: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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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的通知》,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名单及复试报到须知通知如下:
一、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我校本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试报到
请考生于2023年4月11日8:30—21:00凭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到我校南宁-校本部研究生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留4栋,国际教育学院大门左侧)5楼503会议室报到,并于4月11日00:00—21:00登录我校复试报到系统完成以下相关工作(网址链接:https://yjsxt.gxmu.edu.cn/infor/netsnlq.aspx,请使用Chrome浏览器),流程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报到系统中上传资格审查PDF文档,文档内容要求如下:
1.考生初试准考证原件。
2.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3.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包含注册页)或在校生证明原件。
4.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盖档案单位公章)。
7.政审表(见附件2)1份:考生需提前下载,交所在单位或学校填写、盖章。
8.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需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按上述顺序将各项材料扫描形成1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方式:资格审查材料+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拟录取。
(二)缴纳复试费
在我校复试报到系统中按要求扫描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请考生务必准确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姓名,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心理测试
4月11日20:00前考生需按要求在我校复试报到系统中完成网上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参加复试
4月12日—4月15日为现场复试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或各二级学院、学科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正常使用(如考生在研招网登记的手机号码不能正常使用或已注销,请及时主动联系报考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院),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严肃复试考试纪律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全体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不使用各种手段作弊;不进行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网络直播等记录分享动作,在考试期间和结束后不泄露考试内容、试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存在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其他相关信息我校将及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发布,请有关考生持续关注并主动与我校各二级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4。未尽事宜请致电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771-5356491。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
试考生名单
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
3.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4.广西医科大学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8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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