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培养科 发布时间:2024-06-28 作者:劳德祥 校对:于夫 审核:毛宇昂
| |
各有关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研究生第二次学位申请工作,相关材料审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我校历届已毕业(包括2024年6月毕业)且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还未获得相应学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在职硕士研究生。
二、审核内容
(一)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成果材料;
(二)学位外语材料;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三、审核时间
2024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核具体安排
请学位申请人按《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5号)(链接:https://yjs.gxmu.edu.cn/tzgg/t185375.html)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具体各类表格见附件1—8)。其中《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学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交至研究生所属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一份现场审核时提交;其余表格均一式一份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一)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成果材料
研究生审核需携带相应纸质材料到现场审核,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含往届)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s://yjs.gxmu.edu.cn/tzgg/t190791.html)。
1.硕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材料审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具体流程: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6),经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逐级审核。
2.博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材料审核由研究生院负责。
具体流程:博士研究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具体各类表格见附件1—6),经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逐级审核。
3.请各培养单位将硕士、博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成果材料审核结果于7月4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gxmuedupyk@163.com,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一份交至研究生院303-1办公室(全日制硕士、博士,在职博士)或302办公室(同等学力硕士)。汇总表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查询统计”—“培养管理2报表”—“研究生论文发表明细表/研究生专利情况汇总表”打印。(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劳老师,5358346;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杨老师,5358336)
(二)学位外语材料
1.申请要求
硕士研究生(不包含翻译硕士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任意一条、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除第7条外的任意一条,视为学位外语水平合格,可免考学位外语考试:
(1)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达到当年学校规定的合格分数(425分及以上)。
(2)参加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考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
(3)新TOEFL≥75分(申请学位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4)IELTS≥5.5分(申请学位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5)新GRE考试成绩≥305分(申请学位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6)WSK(PETS5)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7)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如有共同第一作者,以署名排序在首位者有效)在科学引文索引及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CI/SCIE)、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
2.审核流程
(1)满足申请要求中第(1)—(6)条的研究生,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1)和《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外语条件审核表》(附件7)。
(2)满足申请要求中第(7)条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发表文章在数据库搜索界面截图、全文等材料的纸质版、并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1)和《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外语条件审核表》(附件7)。
研究生院审核地点:校本部研究生院(留4栋)3楼303-1办公室。(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曹老师,5302182)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材料
1.已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研究生,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1)和《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审核表》(附件8)。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院审核地点:研究生院(留4栋)3楼303-2办公室;
(2)同等学力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院审核地点:研究生院(留4栋)3楼302办公室。
2.2024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研究生无需自行提供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有关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培养单位审核结束后及时汇总,于7月8日前召开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拟毕业和授位名单,名单经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7月9日上午12: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303-1办公室。
未尽事宜,博士、全日制硕士请致电0771-5802182;0771-5358346;同等学力在职硕士请致电0771-5358336。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2.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博士)
3.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硕士)
4.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承诺书
5.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利申请学位审核表
6.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利申请学位审核表
7.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外语条件审核表
8.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审核表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8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