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宇昂 来源:培养科 校对:1 审核:2 发布时间:2021-03-22
各有关单位,2021年修订)》(附件2017年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2021届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确认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毕业信息网上核对(1日30日)
研究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及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右下方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称”),在学生版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点选—“毕业信息核对4月303-2办公室予以更正,更改后需重新提交保存。该信息为研究生毕业、学位上报数据,请务必认真核对。(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4月-5月4)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应项目进行审核,已完成者系统将显示“通过”,未完成者请携带项目需要的材料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核。研究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查看路径:在学生版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点选“就业管理”304办公室领取《广西医科大学4)
(三)研究生课程审核(31日前)
研究生登陆学生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含毕业考)“中期考核课程“核心方向课考核“合格“未合格303-3办公室复核。(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3个月完成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同意后可申请预答辩。预答辩相关要求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1.不参加学位论文区外双盲预评阅的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3)。
2021年15日研究生院已在网站主页”栏目和”—“通知公告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双盲预评阅工作的通知》,所有送审学位论文按该通知要求提交(请务必在上传前仔细核对上交版本,一旦送审将无法更改)。如发现伪造导师签名者,视为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导师无法签字的,需拍照上传导师同意提交双盲学位论文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13978815460)
(六)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3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其中3)。(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1次免费检测机会。当年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结果认定标准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4月中下旬公布,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栏目和”—“通知公告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13978815460)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录入及审核(1日30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校有关研究生培养方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方能达到研究生毕业条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能达到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以上“答辩管理””,根据提示与要求录入个人证书信息。
(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路径
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答辩管理”模块,根据提示与要求审核研究生证书信息。(负责部门:各有关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完成研究生证书信息审核后,需导出汇总表,路径为: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答辩管理”—“打印”,电子版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科5302182)
三、研究生延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
(一)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5)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延期至下一年毕业。
2.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
4.学位论文预评阅中,被认定为“不符合当年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2名论文评阅人认为不能答辩的研究生;
7.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
9.因个人原因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二)需要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请于31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附件404办公室。(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13978815460)
四、答辩工作(1日30日)
(一)研究生登陆学生版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填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
(二)各学科所在教研室3)的相关要求,向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递交学位申请人答辩申请。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对学位申请人答辩资格和答辩委员会委员资格进行审核,达到要求者方可进行答辩。
答辩申请及审核内容包括:2.答辩时间;4.各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包括主席、委员、秘书)。其中,我校1名博士生导师(例如:“消化内科学”为三级学科,其所属二级学科为“内科学”,“内科学”所属一级学科为“临床医学”;“再生医学”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其所属的一级学科为“基础医学”)。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将答辩安排在学校网站主页”栏目中进行发布。论文答辩在保证答辩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线下进行,也可以组织远程视频答辩,实行不记名投票,具体形式由各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答辩工作完成后,各教研室6月-6月1.合格条件:根据《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满足下列任一项者即视为学位外语合格:
(2)参加学校每年组织的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3)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科学引文索引及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SCI)、工程索引(2.提交要求:研究生登陆学生版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英语六级成绩填报”中查询:
(1-2项任一项达到要求,且系统已审核通过者,无需提交材料;
(1项达到要求,但系统未审核通过者,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课程管理”—“英语六级成绩”填报,并携带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303-3办公室进行现场提交,审核工作将在后续进行;
(3项的硕士研究生需携带文章在1份(含封面、目录和正文)和《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到研究生院5302182)
(二)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成果材料现场提交(6月1-3日)
论文发表登记”,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中下载《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按照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安排携带该表和发表文章所在刊物及其复印件SCI/SCIE,还需提供303-3办公室(硕士)、/科室、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需对研究生提供的《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及相关材料逐级审核。其中,教研室2.其他学术成果(“发明专利和技术应用研究成果”或“科研奖项”)审核:具体要求可向研究生院303-1办公室(博士)咨询。(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硕士5358336)
(三)实验记录本提交
研究生在答辩后需将实验记录本原件上交导师,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审核确认。确认路径为: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版,在“研究生培养”—“毕业手续”中进行审核。
(四)毕业生学籍归档材料打印、收集(6月10日前)
各教研室7),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培养管理模块打印和收集相关材料,并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材料、内容审核,材料和内容不全的,请及时督促研究生、导师等进行材料增补和网上补录。收集汇总完整后,由二级培养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内科学、外科学以三级学科分类,其他以二级学科分类)统一交到研究生院5358346)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相关标准和要求,审定毕业和拟授予学位名单,审定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10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提交以下材料:
“培养管理” —“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结果汇总表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决议(加盖学院公章);
1份):名单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培养管理报表”和”导出、打印。
(六)正式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及纸质版提交(10日25日)
PDF版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后,到研究生院Word版、纸质版正式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提交4本)。论文撰写及印制格式规范参见《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格式规范》(附件5月底公布,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栏目和”—“通知公告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学位论文提交工作的通知》。
2016〕“表格下载404办公室。
“表格下载404办公室。(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办公室,13978815460)
(七)研究生教育评价现场调查
研究生提交纸质版正式学位论文时,在研究生院5358622,6月-6月4《研究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对研究生学籍档案进行审核。请研究生登录学生版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点选“就业管理”—“学籍归档确认”进行查看。查看结果显示“通过”的研究生视为学籍档案(不含“双表”)审核通过;查看结果显示“不通过”的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5358346)
(九)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1届研究生毕业和拟授予学位情况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初定安排在1.各教研室“双表3天之内打印完成,打印件为一式两份。“双表”打印途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答辩管理”—“毕业论文答辩”—“打印”。
“双表8)、《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填写模板》(附件3.“双表10天内汇总收齐,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内科学、外科学以三级学科分类,其他以二级学科分类)统一交至研究生院5358346)
(十一)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在学生版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点选“就业管理”—“研究生院毕业手续”,所有毕业手续均显示审核通过后到研究生院202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到校内相应部门办理离校手续。(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科,1.毕业生本人领证:携带离校手续单和身份证。
5358346)
六、其他事项
如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开展方式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有所调整,研究生院将另行发布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或研究生院各有关科室。研究生院各有关科室联系人及电话:5358336;王云,5302182。5356481。5358622,
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桂医大研〔2017〕30号).pdf
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桂医大研〔2021〕5号).pdf
6.《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格式规范》(桂医大研〔2019〕39号 ).pdf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桂医大研〔2021〕6号).pdf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3月19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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