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覃海冰 来源:学生科 校对:于夫 审核:韩广梅 发布时间:2023-03-10
各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拟启动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应结题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教师另行通知)
(一)2021年及以前未结题的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二)2021年及以前未结题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项目。
(三)2022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如负责人为2023届毕业研究生的须在2023年4月13日前结题,如负责人为2024届研究生的则结题时间为2024年4月。
二、结题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要求
要求以第一作者(如有共同第一作者的,署名以排序在首位者有效)在正规中文学术期刊发表2篇与本课题相关的论著或在SCI、SSCI、EI发表1篇相关论著,并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要求
要求以第一作者(如有共同第一作者的,署名以排序在首位者有效)在正规中文学术期刊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论著或综述,并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要求
申请结题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连同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论文等,向研究生院提出结题申请,由学校审查、统一汇总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教育厅下文公布。
三、结题材料提交程序及要求
(一)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研究生)下载、填写、打印《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经导师审核签字、二级学院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连同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中英文目录、正文)或其他形式成果复印件等于2023年4月13日18:00前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科(留4栋304办公室);电子版(含附件2电子版及公开发表论文或其他形式成果的扫描件)打包后以硕士/博士+姓名+2023年结题材料命名发至邮箱318269000@qq.com。
(二)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
2021年以前(含2021年)立项而未结题的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教育改革项目的结题工作,按照我院《关于组织开展我校历年到期未结题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教育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https://yjs.gxmu.edu.cn/tzgg/t161759.html)中相关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项目申报原则,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人必须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否则将影响毕业手续办理。对逾期未结题或无故不提交结题报告者,原则上不受理其导师及其指导的其他研究生提出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负责人不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研究生教改课题。请有关研究生、导师和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题工作,按时结题。
(二)如出现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核结题不予通过的项目或无故未按时结题的项目,将在下一年度对该项目申报所在二级学院(单位)的名额进行相应扣减。
(三)按时结题且有较好成果产出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校级或自治区级研究生教学成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科,联系人及电话:覃海冰,0771-5356481。
附件:1. 2023年硕士、博士创新计划应结题名单
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题报告书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0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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