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培养科 发布时间:2025-05-14 作者:黄兰芳 校对:张原 审核:毛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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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4号)精神,为确保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顺利进行,严把答辩质量关,现将2025届研究生毕业答辩督导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审核
教研室(科室)需提前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学位申请人必须达到课程学习要求、有完整的课题进展、完成开题报告、通过中期考核、完成临床轮转或教学轮转,完成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各项工作并通过预答辩等程序后,才能开展正式答辩相关工作。
二、公布答辩安排
学位论文答辩须公开举行,教研室要提前7天联系好答辩专家组成员,安排好答辩事宜,上报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需尽快督促教研室做好答辩安排,收集汇总各教研室答辩时间人员等,并于答辩前至少3天在学校网站主页“学术讲座”栏目中进行发布(答辩公告模板详见附件1),公告答辩日程;并于答辩前至少2天将汇总好的本单位《2025届研究生答辩安排汇总表》(附件2,请按该表格要求填写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muedupyk@163.com。
三、组织开展答辩督导
(一)为保证答辩工作质量,各培养单位需自行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开展本单位答辩督导工作。督导组专家应对照《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附件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答辩督导(包括检查预答辩等环节论文修改情况),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评价表》(附件4)。各单位需将督导专家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答辩督导评价表》纸质版整理汇总,于2025年6月16日18: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校本部留4栋3楼303-2办公室)。
(二)研究生院将根据公布的答辩安排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开展答辩督导抽查,具体安排届时由我院联络员提前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及电话:黄兰芳,5358346。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XX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公告(模板)
2.2025届研究生答辩安排汇总表
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工作相关规定(桂医大研〔2021〕5号)
4.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评价表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4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邮编:530021 研工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yb401@163.com
版权所有: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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