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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第二次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培养科 发布时间:2025-06-26 作者:黄兰芳 校对:张原 审核:毛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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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现开展2025年研究生第二次学位申请工作,相关材料审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我校历届(已毕业,包括20256月毕业)且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还未能获得相应学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在职硕士研究生。

二、审核内容

(一)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成果材料;

(二)学位外语材料;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三、审核时间

202563072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核具体安排

请学位申请人按《研究生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材料提交审核要求》(附件1)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具体各类表格见附件29)。其中《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学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一份现场审核时提交;其余表格均一式一份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一)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成果材料

研究生审核需携带相应纸质材料到现场审核,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含往届)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s://yjs.gxmu.edu.cn/tzxw/tzgg/t211630.html)。

1.硕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材料审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具体流程: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经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逐级审核。

2.博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材料审核由研究生院负责。

具体流程:博士研究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经研究生导师、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逐级审核。

3.请各培养单位将硕士、博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成果材料审核结果7318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gxmuedupyk@163.com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一份交至研究生院303办公室或302办公室。汇总表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查询统计”—“培养管理2报表”—“研究生论文发表明细表/研究生专利情况汇总表”打印。(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老师,5358346;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杨老师,5358336

(二)学位外语材料

1.申请要求

硕士研究生(不包含翻译硕士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任意一条、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除第7条外的任意一条,视为学位外语水平合格,可免考学位外语考试:

1)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达到当年学校规定的合格分数(425分及以上)。

2)参加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考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

3)新TOEFL≥75分(申请学位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4IELTS5.5分(申请学位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5)新GRE考试成绩≥305分(申请学位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6WSKPETS5)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7)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如有共同第一作者,以署名排序在首位者有效)在科学引文索引及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CI/SCIE)、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

2.审核流程

1满足申请要求中第(1-6)条的研究生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2)和《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外语条件审核表》(附件8)。

2满足申请要求中第(7)条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发表文章在数据库搜索界面截图、全文等材料的纸质版并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2)和《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外语条件审核表》(附件8)。

研究生院审核地点:校本部研究生院(留4栋)3303-3办公室。(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科,曹老师,5302182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材料

1.已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研究生,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2)和《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审核表》(附件9)。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院审核地点:研究生院(留4栋)3303-2办公室;

2同等学力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院审核地点:研究生院(留4栋)3302办公室。

2.202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研究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单位根据卫健委下发的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审议授予学位名单。

各培养单位审核结束后及时汇总,74日前召开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合格名单,名单经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77日上午12: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303办公室。

)未尽事宜,博士、全日制硕士请致电0771-58021820771-5358346;同等学力在职硕士请致电0771-5358336

附件:1.研究生文章发表或相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材料提交审核要求

 2.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3.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博士)

 4.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文章发表审核表(硕士)

 5.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承诺书

 6.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利申请学位审核表

 7.广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利申请学位审核表

 8.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研究生外语条件审核

 9.广西医科大学历届(已毕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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